一、聲明目的
飛了飛趣(FilleHobby,以下稱「本平台」)提供家長、兒童、教師與教育機構之間的教育服務與課務工具。
由於平台服務涉及兒童與少年,本平台將兒少安全列為產品設計、合作管理、客服、個資保護與事件處理的重要原則。
二、飛了飛趣的兒少安全承諾
本平台承諾在合理可控制之範圍內:
- 建立合作教師與機構之行為規範。
- 建立家長申訴與兒童安全事件處理機制。
- 對高風險事件保留暫停課程、限制帳號或資料存取之權限。
- 依平台功能限制兒童資料的可見對象與存取權限。
- 保留必要之授權、操作與事件紀錄。
- 對重大兒童安全事件優先採取降低持續風險之措施。
三、尊重、平等與兒童人格尊嚴
所有合作教師、機構與平台人員應以適合兒童年齡及情境之方式互動, 並尊重兒童之人格、身體界線、情緒與學習差異。
不得因下列因素對兒童進行不合理差別待遇:
- 性別或性別表現。
- 國籍、族群或語言。
- 家庭型態。
- 經濟狀況。
- 身心狀況。
- 學習能力或發展速度。
- 其他與合理教學需求無關之因素。
因年齡、學習程度、課程安全或合理教學需求所做之適當調整,不在此限。
四、對兒童與少年之禁止行為
- 體罰、暴力、威脅或恐嚇。
- 羞辱、嘲諷、公開貶低或人格侮辱。
- 不當肢體接觸。
- 性騷擾、性暗示、性侵害或其他不當性互動。
- 要求兒童保守與身體、安全或不當接觸有關之秘密。
- 以權力、成績、課程資格或其他方式對兒童施加不當控制。
- 因家長申訴、退款或爭議而對兒童進行報復性差別待遇。
- 未經合理必要或適當授權公開兒童敏感資料。
- 要求兒童為平台、教師或機構公開錄影澄清爭議。
- 其他可能危害兒童身心安全或尊嚴之行為。
五、合作教師與機構之兒少安全義務
合作教師與機構應:
- 提供合理安全之教學環境。
- 管理授課教師及接觸兒童之人員。
- 避免不當體罰、羞辱或不適當身體接觸。
- 依權限使用兒童與家長資料。
- 發現安全疑慮時優先確保兒童安全。
- 依適用規範配合通報、調查與平台安全措施。
- 不得要求家長撤回合理申訴作為繼續服務之條件。
- 不得因兒童或家長提出申訴而進行報復。
六、主要家長、次要家長與授權
建立兒童帳號
建立兒童資料之使用者應確認其為該兒童之法定代理人、監護人, 或已取得適當授權之照顧者,並有權提供相關資料與進行課務操作。
次要家長
次要家長僅得依主要家長授權及平台實際功能查看兒童資訊。 教師與機構不得私下擴大其可查看之資料範圍。
監護或授權爭議
如家庭成員對監護、代理或資料查閱權產生爭議, 平台原則上不自行裁決監護權歸屬; 必要時得限制敏感操作或要求補充證明。
七、兒童個人資料與隱私保護
兒童資料應以完成課程、課務、家長聯絡、兒童安全及其他合理服務目的所必要之範圍內蒐集與使用。
合作方不得:
- 出售或交換兒童資料。
- 未經授權提供予無權限第三人。
- 將平台取得之學生名單另作無關行銷。
- 合作終止後持續存取無必要保留之學生資料。
- 任意公開兒童學習、家庭、健康或聯絡資訊。
資料可見範圍
| 資料類型 | 主要家長 | 次要家長 | 授課老師 | 機構管理員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基本課務資訊 | 依功能可見 | 依授權可見 | 依授課需要可見 | 依管理需要可見 |
| 聯絡簿 | 可見 | 須經主要家長另行授權 | 依職務可見 | 依管理需要可見 |
| 學習行為觀察 | 可見 | 不可見 | 授課老師可見 | 僅確有管理需要者可見 |
| 照片/影片 | 依功能與授權 | 測試版本原則不開放 | 依課務需要 | 依必要範圍 |
八、兒童照片、影片與肖像使用
兒童參加課程不代表其照片、影片或肖像可被自由使用。
如教師或機構欲將兒童影像用於公開招生、社群、網站、廣告或其他行銷用途, 應先確認取得適當授權,並依授權目的、範圍及期間使用。
九、聯絡簿與學習行為觀察
聯絡簿
聯絡簿應以課程、學習、出席、提醒及必要親師溝通為主, 避免記載與課務無直接關係之高度敏感內容。
學習行為觀察
教師應以客觀、可觀察之事實紀錄學生於課堂中的參與、理解、練習與互動情況。
應避免:
- 醫療或心理診斷。
- 未經專業判定之身心標籤。
- 家庭婚姻或監護糾紛。
- 與課程無關之家庭隱私。
- 侮辱、歧視或人格評論。
- 對兒童行為原因之無依據推測。
十、兒童安全事件與通報原則
如平台、教師或機構知悉兒童可能遭受暴力、虐待、性侵害、性騷擾、 嚴重疏忽或其他重大安全風險,應優先處理兒童安全,而非等待一般客服流程完成。
十一、平台得採取之保護措施
如事件涉及合理之兒童安全疑慮,本平台得依事件嚴重程度採取:
- 暫停特定課程。
- 停止新報名。
- 限制教師或機構帳號。
- 限制特定兒童資料存取。
- 暫停公開課程頁面。
- 要求機構暫時更換授課人員。
- 要求合作方提供說明或補件。
- 保存必要之系統紀錄。
- 其他降低持續風險之合理措施。
暫時保護措施不代表平台已對最終責任作出認定。
十二、家長與兒童之申訴與求助
家長如認為兒童在使用平台或參與合作課程期間遭受不當對待, 可透過飛了飛趣官方客服管道提出申訴或安全事件通報。
如情況允許,可提供:
- 課程或機構資訊。
- 事件發生時間。
- 事件經過。
- 涉及之教師或人員。
- 相關畫面、通知或其他資料。
如案件涉及兒童安全,平台不應要求家長提供與處理安全事件無關之大量資料, 亦不應要求兒童反覆敘述事件。
十三、兒童正處於立即危險時
應優先採取適當之緊急措施,例如:
- 聯繫警察或其他緊急服務。
- 聯繫兒少保護或社政相關服務。
- 有醫療需求時優先就醫。
- 避免使兒童返回可能持續存在危險之環境。
平台客服可提供平台內事件紀錄與必要協助,但不能取代緊急救援、醫療或主管機關。
十四、合作教師與機構違反兒少安全規範
如合作教師或機構疑似違反兒少安全規範, 本平台得依《老師/機構違規處分標準》進行分級與處理。
可能措施包括:
- 要求說明。
- 限期改善。
- 暫停課程。
- 停止新報名。
- 限制帳號或資料存取。
- 下架課程。
- 暫停合作。
- 重大情況終止合作。
重大兒童安全事件得先採限制措施,再依案件進行後續調查或復核。
十五、兒少安全事件紀錄與資料保存
為處理兒少安全事件、保護當事人、配合爭議或法令需要, 平台得於必要範圍內保存相關案件紀錄。
可能包括:
- 申訴內容。
- 客服往來。
- 課程與帳號紀錄。
- 權限與操作紀錄。
- 平台採取之措施。
- 合作方說明與補件。
- 必要之外部通報或聯繫紀錄。
十六、聲明更新與其他規範
平台得因法令、主管機關要求、兒少安全實務、產品功能、 合作制度或營運需要修訂本聲明。
本聲明未規定之事項,依平台服務條款、 《合作教師暨機構服務行為準則》、 《家長申訴與兒童安全事件處理 SOP》、 《老師/機構違規處分標準》、 隱私權政策及相關法令辦理。
本聲明如與依法具有強制或優先效力之規定不一致, 仍應依相關規定辦理。